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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推荐|一起围观!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3年招生章程发布!

2023年志愿填报即将开始【江苏升学直通车】推出【优质院校推荐专栏】,带大家深入走进各大高校,为志愿填报作参考!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是【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3年招生章程已出,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

2023年志愿者报告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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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大家去各大学

院校推荐|一起围观!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3年招生章程发布!

为了志愿者做参考报告!

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是【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3年招生章程出炉,

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総則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招生省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这个规章。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学校各招生省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住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区真珠南路65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学校是属于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41年,1955年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业毕业证书。

中俄合作铁路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 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完整课程,通过考试后,

可分别获得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业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学业证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关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关是学校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立赴各省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本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招生宣传工作组的成员由学校的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学校招生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3章学生募集計画

第十条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调整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地域调整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

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专业招生计划。

经审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包括铁路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信号自动控制、车辆检修技术、铁路供电技术、高铁施工与维护五个专业。

一年级后,学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学生学业状况、学生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第四章合格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测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开展录取工作。

铁路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路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路车辆技术、铁路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路工程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建档比例,平行志愿建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生源不足的,参加平行志愿录取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升级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依志愿”的方式录取。

申请人的标准分数按“申请分数相同分排名”的规则进行排名。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分数相同,则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如果江苏考生按上述分数排序规则排序后仍有相同排名,则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合格。

学校计划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者原则聘用专家。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报考的外语语言,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分年级收取费用,文科专业学费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艺术专业学费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9200元/学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用4人1,500元/学年,6人1,200元/学年。

(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

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校外竞赛奖励等十余种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为45%。

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学校自设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给予全额学费减免。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