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丈夫意外去世妻子欲完成试管婴儿遭拒和女人为什么要做试管婴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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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温州市鹿城区法院的判决点赞!作为医院,本应抱着“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精神为每一位患者救治并给予人道主义关怀,包括满足已故丈夫妻子做母亲的权利。医院这种倒行逆施背道而驰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今下时代潮流。
看了新闻链接,当事人与丈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和医院签署了《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术知情同意书》并已经实施了体外受精术的,只是这个时候,丈夫突发疾病意外死亡。这时的当事人属于丧偶单身妇女,继续进行胚胎移植术并没有违反社会公益原则。医院必须要按事先签订的协议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何况,当事人此刻正承受着丧夫的悲痛之中。中国自古就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当事人更要完成丈夫生前的夙愿,为丈夫续香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一个做母亲的权利和幸福。
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对的,是深入人心的。法院的做法越来越人性化,再一次给温州市鹿城区法院点赞!
谢邀请,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但作为局外人来说,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受精卵已经形成人,女方又想为丈夫留下后代那就继续移植,如果不想那就不做了,如果还没到受精卵这一步肯定没可能了。
婚姻维系的纽带很多,血缘是其中之一,做试管婴儿,是因为老公无法生育,从血缘上看,老公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婚姻的完美程度上看,双方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如果做试管婴儿是老公同意的前提下,应该是完美结局,
在做试管婴儿之前,一定要跟老公就这个问题沟通好,并不是女方单方面来决定,要取得老公的支持和同意,因为在未来的岁月里,两个人要共同抚养孩子,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都同等重要,在共同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有很多超越了血缘的故事,情感是在一点一滴中培养起来的,婚姻的幸福不仅仅是只靠孩子来维系,
不积攒情绪,保持及时沟通的习惯,
不理所当然,注重日常生活的仪式感,
共同经营好这个家,而不是只当成一方的任务,
不争论对错,互相尊重彼此的意愿,
试管婴儿的好处:试管婴儿技术可以帮助很多不孕不育家庭成功生子。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冲突的核心及观念基础很重要,这首先有伦理的考量,夫妻双方必须取得一致意见,不能单方面实施这件事,从夫妇的角度考虑,爱心和科技共同制造了一个完美的生命,但是针对这个敏感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究竟该不该继续,只能是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做好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尤其是男方,更要想清楚!
婚姻,不是一场博弈,它无关乎输赢,也没有对错原则,最重要的是在互相的包容中彼此滋养,在漫长的岁月里彼此善待,无论有没有孩子,婚姻都可以幸福长久!
当然要同意。医院的技术是服务在患者的需求基础上。而且这个继续怀孕,不管最后是否成功,这都是患者的选择,无关乎他人,也不损害他人利益。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