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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职(专科)“单招”“综招”政策发布!2月6日起选报

记者 李明强1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招生计划。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将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选报高校和专业。根据通知,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面

李明強記者

山东省教育厅14日公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招生计划。

2023高职(专科)“单招”“综招”政策发布!2月6日起选报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估招生的考生将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选择高中和专业。

通知指出,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士开展,社会人士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估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估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上报名选择高中和专业。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应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新闻专业,选择新闻专业的相应专业科目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科目一致。

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当登录大学官网支付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单独招生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方式,总分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按原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