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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北海市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公布,快来了解

#2022年广西北海市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2022年广西北海市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少儿升学# #2022年广西北海市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2022年广西北海市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2022年北海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直属幼儿园招生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一)幼儿园小班招生学校: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

(二)幼儿园中班招生学校: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班招生学校:北海市第六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二)幼儿园中班招生对象:年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三)幼儿园大班招生对象:年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一)小班招生条件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招收具有海城区、银海区银滩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招收具有涠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北海市第一幼儿园招收具有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儿童不限制户籍所在地。

(二)中班招生条件:在市直属、海城区或银海区非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大班招生条件:在市直属、海城区或银海区非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0—15日,逾期不予报名。

五、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4505/),进入“北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系统”报名。点击左下角“04幼儿园抽签报名入口”,再点击预报名的幼儿园,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南京路第二幼儿园,最后提交报名表并确定完成报名程序。每位适龄儿童仅限选报一所市直属幼儿园。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1.直接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该幼儿园拟录取对象。

2.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将在8月上旬根据所报读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为该幼儿园拟录取对象。

3.公示

经审核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由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属各幼儿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页、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相关幼儿园公告宣传栏等公示三天。

(二)核验材料并确定正式录取新生

公示结束后,市直属各幼儿园通过电话通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携带儿童和以下几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1.户口簿;

2.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原健康证);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4.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核验材料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取对象。

七、咨询及违规处理

(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对幼儿园报名、录取工作有疑问的,请向相关幼儿园咨询:

1.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地址:海城区广东南路兴海小区以西、南京路以东交汇处。咨询电话: -

2.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地址:海城区解放路15号。咨询电话: -

3.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地址:海城区和平路西祥毛里21号。咨询电话: -

4.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地址:海城区新安街光明里5巷2号。咨询电话: -

5.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地址:广东路与江苏路交汇处(银投乾坤国际城东侧)。咨询电话: -

6.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岛分园地址:涠洲镇城仔村。咨询电话: -

7.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侧。咨询电话: -

8.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地址: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南侧。咨询电话: -

9.北海市第七幼儿园地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东校区东南面。咨询电话: -

(二)为加强对我市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招生考试院设立招生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受理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

报名咨询电话: -

招生监督电话: -

(三)如发现有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有提供虚假的小孩户籍或年龄等报名材料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执行“限报一所市直属幼儿园”规定的,或同一人重复报同一所幼儿园的南京路第二幼儿园,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接到相关幼儿园录取通知书后,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凡是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九、招生纪律

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附则

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市援助疫情地区医疗队队员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到北海军分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具体优待事宜。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北海市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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