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政府、国務院各部委員会、各直属機構: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 一共三天。
2018年12月29日上班。
二、春节: 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 一共七天。
2月2日、2月3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5日放假,周末及长假。
四.劳动节: 5月1日休息。
五、端午节: 6月7日放假,周末和长假。
六、中秋节: 9月13日放假,周末和长假。
七、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七日放假调休。 一共七天。
9月29日,10月12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
国務院弁公庁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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