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园成本高,收费标准低,仅靠财政扶持的办园经费有限,公办幼儿园在更新设施设备、修缮园舍基建、改善办园条件、稳定教师队伍上受到制约。近期,多地纷纷调整调整公办园收费,逐步扭转公办园办学成本与收入长期倒挂的局面。近段时间,多地发出公办园收费上调的通知,对于公办园来说政府扶持加收费上调,无疑给自己的园所上了一份双保险,保证园所能够平稳的度过这一困难时期。
然而,我们更的是在疫情过后生存极为艰辛的民办幼儿园,各地相关部门在保证公办园有序运转之下,会有哪些更好的政策来扶持民办园,带领民办园走出困境呢?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些近期地方出台的收费上调标准,希望能对民办园举办者提供些许参考。
全市市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即财政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70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45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1900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公办园在全额拨款公办园新标准基础上上浮15% -30%,本次调整自2020年秋季学期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调整后,财政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
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
广东省深圳市
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恳请授予省级价格管理权限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4618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见下表(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另行制定):
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市发改委、教体局于3月份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收费〔2020〕1号)文件,在收费项目仍然实行省级管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各公办园2020年秋学段可按新标准收费。
寒暑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保教费可在已核对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
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此标准将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市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除上述收费之外,公办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鼓励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保教费标准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南昌市发改委研究拟定于本月中旬召开调整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听证会。调整保教费的幼儿园范围:南昌市城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省属幼儿园除外)。调价方案:按照差价不变原则、并参照周边地市调整情况分别拟定了如下两套方案。
每年按10个月计取保教费,各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将分别比现行保教费提高2000元/年。
方案二:每年按10个月计取保缴费,各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将分别比现行保教费提高2500元/年。幼儿午睡环节流程,老师要记牢!附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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