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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一岁的幼儿都不肯放过了

婴儿,指的是0-11个月的小朋友,如果超过1岁,那么就是幼儿....在任何正常的种群,容忍、保护婴幼

婴儿是指0-11个月大的儿童。如果他们超过1 岁,他们就是幼儿.

在任何正常人群中,都有必要容忍和保护婴幼儿。哪怕是像草原野蛮人一样的野蛮人,当大雪灾害来临时,老人也会主动放弃生存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让给青壮年,青壮年会保护他们。妇女、婴幼儿.

人类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所以今天看到这个自鸣得意欺负小孩子的新闻时我很震惊,下面鼓掌……不管怎样,我想我足够理解一些人了。

说实话,一向冷静理智的我在这个视频里忍不住骂了一句!

而评论又刷新了底线:

我懒得解释真相了,我看到有人这么说过。

比如旅途中的这种事情是旅程的一部分,婴儿、幼儿哭闹属于不可抗力……要怪就怪航空公司没有合理分区等等……比如,怎么可以让两个陌生人带走一个人呢?婴儿和幼儿的课程?

有大V针对航空公司发表声明,指出这种事情令人无法理解:

当然,我实在无法理解这背后的逻辑……轻松的旅行不是自然的权利,但待在家里不受打扰才是自然的权利……

这个我不想再说了,跟牛弹琴可不好玩。

能读懂我文章的人就不需要听这些废话原则。那些需要听到这些原则的人不应该是我的读者。我们应该在这里更加复杂。如果你去到更高的层次,你就能理解。

怎么理解呢?这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级:水往低处流

当一个社会彻底原子化、碎片化,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完全丧失时,人文世界就会出现“水往低处流”的物理现象。

含义:所有的代价、所有的恶意,都由最弱者来承担。

一层一层的往下传。那么谁是最弱的呢?孩子!比孩子弱的人怎么办?婴幼儿……还有弱者吗?是的,胎儿.

因此,在这场不可抗力的成本竞争中,婴幼儿成为了最终的受害者。

而且带孩子的是她的爷爷奶奶,估计都是比较弱小,容易被欺负的人。如果是一对看起来不好欺负的情侣,我想这两个人一定会在浴室里对着婴儿大喊大叫。这种气氛教会了女性,不可能有任何对抗的想法。

鲁迅说,弱者愤怒,但他们却对弱者拔剑……

前面说过,即使是远古的草原蛮族,在危难之际也会拯救自己部落的孩子,但如今的社会对孩子却是如此的刻薄……

这就引入了第二个层次的主题

强烈的世俗主义.

传统讲究血统的传承,这也是古代父权社会的基础。所谓祭祀不断,血粮始终有。

但并不是所有时代都能保持这一传统。有时,遗弃婴儿几乎成为一种习俗。注意,不一定只有女婴被遗弃,男婴也有被遗弃和杀害的情况。

溺婴的恶俗自战国时期就已存在。《韩非子·内储说》说:“生男孩就恭喜他,生女孩就杀他。”这是一次特殊的女婴屠杀……

在汉代,很多人“生完孩子就杀掉”,因为汉代的男孩三岁就得输出钱财,普通人是买不起的。到了晋代,还有人“生男孩后不再抚养孩子”。这是专门残杀男婴的……

婴儿溺水在宋代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社会现象。苏轼写信给朋友《与朱鄂州书》,提到当时民间发生的婴儿溺水事件:“越、鄂之间的田野里的小人物,只养育了两男一女,经常杀害他们,尤其如此。”养女儿是忌讳的,因为民间很多年轻女孩丧偶后,父母无法忍受,常常闭上眼睛,把手放在水盆背上,咩咩叫很久就会死去。时间。 ”

北宋真宗年间,浙江、福建、京湖、广南等地的下层民众,“有子者,或弃或不养,或卖为奴,或老而居”。人们。”南宋绍兴八年,宋高宗下旨:庚子,严禁贫民不养子,不育者赐钱养育。

古代杀害婴儿可以说是养不起婴儿的人的强迫行为,但当代的仇视婴儿只能被视为强烈的世俗主义。注意!这不是现实主义,这是世俗主义……

我们都知道孩子是未来,但我们对未来不抱任何期望。

既然你没有期望,那你当然对婴幼儿就没有容忍度。 —— 你打扰了我在飞机上的休息。我看能不能欺负带你来的人,那我就欺负你:我看见两只雌兽一脸得意的样子。欺负年幼的孩子。

这种强烈的、短期的世俗主义就像“我死后不会关心洪水”。

或者用我的理论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难民游戏:把不道德称为道德,不容忍任何可以捏的软柿子。

至此,未来其实已经很清晰了。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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