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两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学校或都转公办。那么,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幼儿园将何去何从?是否不久的将来,也会有类似政策出台呢?
目前,虽然没有国家层面的政策,但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始试行民办园转公办园了,即使不转成公办的,也大多要求转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01国家层面的幼儿园办园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各地要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同时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从上述规定来看,国家鼓励大力发展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而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加强了限制,甚至戴上了”紧箍咒“。
02各地试行民办园转公办园
2024年8月,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同意24所民办幼儿园转型为集体性质公办幼儿园的公示》。
无独有偶,8月乐山市4所幼儿园实现了“民转公” 。五通桥区教育局副局长黄永刚说:“四所幼儿园转为公变幼儿园后,可增加公办学位700个左右。在这四所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执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同时可以享受公办园优质保教服务,公办园入园难,民办园入园贵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事实上,深圳市早就启动了民办幼儿园转公办幼儿园工作。《深圳市新型公办园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2018年12月底,将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的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收回,转为新型公办园。”
2019年9月1日,深圳宝安区7所民办幼儿园正式转为公办幼儿园,并举行了7所回收政府产权幼儿园揭牌仪式。
仅在2020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民办转公办幼儿园在有55所获得资格,南山区就有45所。
各地收编民办园已成趋势,深圳更是动作频繁。幼儿园“民转公”的政策由来已久,无论是教育部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还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都明确要求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03幼儿园“民转公”的利与弊
弊端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为提高公办及普惠园比例,采用停止民办幼儿园的申办,不给民办园办理办学许可证、不通过年审,强迫办成普惠园或收回公办园……这些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侵害了办学者权益,严重打击了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
利处在于:民办转公办后,这些幼儿园将执行统一的公办幼儿园办学标准与管理要求,对老师、家长和孩子来说,都是益处多多。
民转公后老师上岗的要求提高了,公办园的教师学历最低要求在大专以上,原有在岗教师若没有考取到相应的证书,将会遭到淘汰;而持有证书的老师则有机会继续工作和深造,得到公办园所教师应有的福利待遇(编制、社保、公积金、假期等),工作也会更加稳定。
民转公后孩子入园费用降低,收费更加合理,家长经济负担将减轻许多,并能享受到国家和政府对公办园提供的扶持政策。
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政策要求民办幼儿园必须转成公办园,但从有关部门日益重视学前教育公益的程度来看,幼儿园走向非营利性是必然的趋势。因为,学前教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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